“华夏江融新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9月11日成立,截止2020年10月13日,基金单位净值是1.105。
本基金为感谢投资人,根据《华夏江融新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为投资人实现首次收益分配,公告具体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按照《华夏江融新锐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第十八章《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的条款约定,“收益分配后的单位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壹元/份)”;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或其他相关条款;现决定向全体份额投资人分派红利10%。按照合同约定,收益分配时需由注册登记机构计提业绩报酬,并从分红款中扣除,投资人最终获得的分红权益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分红基准日:2020年10月13日
2、权益登记日:2020年10月15日
3、预计红利下发日:2020年10月19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份额投资人。
五、业绩报酬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日需由份额注册登记机构计提业绩报酬,并从分红款中扣除,具体分红业绩提成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为准。
六、相关费用说明
1、本次分红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2、因分红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投资人自行缴纳,基金管理人不负责代扣代缴。
七、其他
1、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人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与冻结等特殊业务申请。
2、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咨询方式:
1.北京华夏江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xjrfund.cn。
2.北京华夏江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311-86043778,
3.北京华夏江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华夏江融”,发送关键词“分红”咨询收益分配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承诺基金资产的最低收益。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夏江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